
实现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是中国式现代化的出发点和落脚点。“十四五”期间,我国人口平均预期寿命达到79.0岁,比2020年提高1.07岁。截至2024年底,我国6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口达到3.1亿,65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口达到2.2亿,已进入中度老龄化阶段。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提出,“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,健全养老事业和产业协同发展政策机制”。这为破解人口转型衍生问题、实现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提供了根本遵循。而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,健全养老事业和产业协同发展政策机制,需要我们将社会治理、社会保障、社会经济等关键领域视为有机整体,通过系统集成与融合创新,打造相互支撑、协同高效的治理框架。
一是完善老龄工作体系,加大制度创新。人口老龄化牵涉面广,利益关系复杂,必须坚持党委领导、政府主导,完善老龄工作体系,加大制度创新。近年来,《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养老服务改革发展的意见》等政策文件提出,在长期探索与制度建设基础上,我国养老服务已形成“多主体共建、多形态协调、多业态融合、高质量转型”的新格局。未来,要着眼于鼓励和引导企业等社会力量积极参与,进一步推进养老机构、康养产业、智慧健康服务、适老化产品等多领域融合发展,加快形成“事业兜底、产业支撑、科技赋能”的养老服务体系,促进养老事业与产业良性互动、相互促进。
二是优化基本养老服务供给,完善城乡养老服务网络,加强公共设施适老化和无障碍改造。进一步提高基本养老服务的可及性、均衡性和便利性,推动政府基本养老服务清单落细落实。一方面,城市要加快社区嵌入式、小规模、多功能养老服务设施建设,推进15分钟养老服务圈建设;另一方面,农村要因地制宜完善乡镇养老服务中心和村级互助式养老服务站,探索“中心院+互助点”“村级养老顾问”等模式,针对部分建成时间较长、设施老旧且存在安全隐患的农村敬老院,加大投入力度推动提升改造,切实改善硬件基础。与此同时,积极探索民政部门直管、国有企业参与运营、公建民营等多元运营模式,提升服务管理质效,完善养老机构运营监管机制,确保老年人享有安全可靠、便捷可及的基本养老服务。在推进公共设施适老化和无障碍改造时,须注意提升数字技术适老应用水平,为老年人保留必要的线下服务渠道,提高老年人在现代化生活中的获得感。
三是发展医育、医养结合服务。发展医育、医养结合服务是指在一定区域内,医疗机构充分利用专业优势,与托育或养老机构形成紧密的业务指导和签约服务关系,或者医疗机构直接办托育机构、医养结合机构,实现医疗托育、医疗养老融合发展,并带动区域内相关服务协同发展。为此,应统筹医疗和养老资源布局,推动医疗机构设立老年医学科、康复医学科,完善老年健康管理服务;支持养老机构开展护理、康复、健康监测等医疗服务,推动医养结合机构规范化建设;加强慢性病管理、健康评估、用药指导等服务,形成“医疗—康复—护理—照护”连续服务链条。此外,还要探索“医育、医养结合”模式,将老年健康教育纳入学校课程体系和社区宣传体系,引导全社会重视健康老龄化。
四是推行长期护理保险,健全失能失智老年人照护体系,扩大康复护理、安宁疗护服务供给。数据显示,我国有4500多万失能失智老年人,需要长期、专业的照护服务。这一群体不仅面临身体机能衰退带来的痛苦,其家庭也常因照护负担陷入经济与精神的双重压力。精准回应这一社会需求,我国自2016年启动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,到2020年,试点工作已扩大至49个城市。目前试点地区多以职工医保参保人群为主要对象,未来应逐步将城乡居民纳入保障范围,实现制度的公平性与普惠性。接下来,要进一步加强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创新与发展,继续有序扩大覆盖范围,建立多渠道筹资机制,合理确定支付标准和服务范围。在筹资机制上,应明确政府、单位、个人等多方责任,探索建立独立筹资渠道,并根据地区经济发展水平和人口结构差异实行差别化费率政策,增强制度的财务可持续性。完善失能等级评估制度,推动全国统一的评估标准落地,确保评估科学、公正。应加快制定全国统一的失能评估标准和工具,引入智能化评估手段,组建专业评估队伍,确保评估过程的科学性、公正性和透明度。同时,建立动态评估机制,根据老年人身体状况变化及时调整护理方案与服务内容。加强长期护理服务机构建设,拓展社区上门照护、日间照料、康复护理等服务内容,提高护理服务的专业化和规范化水平。扩大安宁疗护机构供给,完善临终关怀服务网络,使重度失能、失智及生命末期老年人得到持续、有尊严的照护支持。鼓励社会力量参与长期照护服务供给,推进政府购买服务,形成多方参与、保障基本、专业照护、兜底服务的制度化格局。
五是稳妥实施渐进式延迟法定退休年龄,优化就业、社保等方面年龄限制政策,积极开发老年人力资源,发展银发经济。实施渐进式延迟法定退休年龄,不仅有助于缓解养老金支付压力,更是充分挖掘老年人力资源、保持经济活力的战略举措。随着我国老年人口规模扩大、健康水平提高,老年群体蕴藏着丰富的知识、技能和消费潜力。要同步调整就业、劳动保护和社会保障中的年龄限制政策,消除对中高龄劳动者的不合理限制,落实平等就业政策,扩大老年人灵活就业机会,推动各类企业、机构开发适合中老年人特点的岗位,提升老龄劳动者就业稳定性和收入水平。进一步推进老年继续教育体系,提升老年人专业技能和数字素养,鼓励老年人通过志愿服务、技术指导、社区治理等多种形式贡献社会,实现个人价值与社会发展的双赢。推动适老产品与服务的创新与升级,在智慧养老、健康管理、康复辅助、文化旅游、老年教育等领域培育新业态,支持企业开发智能穿戴设备、远程健康监测系统、适老化家居等产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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